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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法的顺风车,不算“黑车”,国家鼓励开展,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光柱
    2018-05-04 13:22:06   转载

    顺风车不算“黑车”,国家鼓励开展


      由于工作的原因,大饼经常奔波于两个城市之间,而且出行时间也相对固定,之前一直是自己独自驾车,前段时间一个同学分享了他通过顺风车带人分摊油费的经历,大饼才想起来每次独自出行,除了高昂的交通成本外,其实也无形中是一种能源的浪费,所以也尝试了顺风车,对于顺风车业务,其实大家不必担心其合法性,顺风车和“黑车”是存在本质区别的。

   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726日印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58号)文件中,第十条的阐述: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,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。

      所以目前国家是鼓励顺风车业务的开展的,而且也允许分摊车费这种行为的存在,这也就是顺风车和“黑车”的本质区别,如果你也在使用顺风车业务的话,大饼建议你保留一份此文件,遇到路政盘问时大可以理直气壮的反驳。当然前提是你必须仅仅是从事顺风车业务,至于具体区分的尺度,大饼觉得还是在于“价格”二字,同样的路超,顺风车的价格还不到快车的一半,所以除非真的顺路,不然也没谁傻到为了一单顺风车而专门跑一趟的。

      话说顺风车的确应该得到鼓励和扶持,我国现在每年新增的乘用车以千万计,虽然增速开始放缓,但高企的基数意味着增量依旧可观,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,除了摸不着的温室效应外,还有拥堵等很现实的情况,但路上跑的很多车其实5个、7个座位绝大多数时间也不过就是在服务一个驾驶员,这其实是能源、金钱的一种巨额浪费。

      一方面是糟糕的公共交通,乘客对于更加舒适的出行有迫切的需求,一方面是大量机动车造成的空气污染和拥堵以及空座造成的浪费。顺风车恰巧解决了这一点。

      而顺风车由于车费低廉,所以并不会与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竞争,这也避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。

      国务院发文支持顺风车,使合乘成为合规,但目前顺风车还缺少更加规范的细则,保险、监管等层面还相对滞后,顺风车业务亟需完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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